今天是

返回上一页首页-- 工作动态 --通知公告
快速导航
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2022年“金凤工程”助学行动的通知

发布:浏览次数:23384次发布时间:2022-07-27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湖北重要讲话精神,在下基层、察民情、解民忧、暖民心实践活动中帮助更多困难女童就学圆梦、实现人生梦想,市妇联、市妇女儿童活动中心决定实施2022金凤工程助学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名额

鄂州籍家庭经济困难的女大学新生35名。

二、资助标准

为入选者每人提供3000元一次性生活费用补贴。

三、资助对象

参加2022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被高校录取的本科应届女大学新生,品学兼优、家庭经济困难且没有获得其他同类助学金资助。

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优先予以资助:

1.建档立卡脱贫家庭、农村低保家庭、农村特困救助家庭和城镇低保家庭等困难家庭女生;

2.烈士、重点优抚对象家庭女生;

3.残疾人困难家庭女生;

4.单亲困难家庭女生;

5.孤儿女生;

6.因受灾,遭受重大疾病、意外伤害或家庭重大变故的困难家庭女生等。

四、推进步骤

(一)摸底调查

全市各地根据本通知要求同步开展摸底调查工作。

(二)汇总审核

88日前,基层妇联推荐本地区符合资助条件的应届高校女生,区妇联按照分配名额和资助对象条件综合遴选汇总至市妇联。

815日前,市妇联、市妇女儿童活动中心对申报材料进行严格审核,确定拟资助对象。

(三)资助对象公示

8月底之前,市妇联、市妇女儿童活动中心将拟资助对象在鄂州妇女网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四)资金发放

9月,将资助款发放至受资助学生账户。

五、相关要求

1.加强宣传,精心组织。各级妇联要高度重视,将金凤工程助学行动作为下基层、察民情、解民忧、暖民心实践活动重要举措,加大宣传动员力度,做好调查摸底等工作,确保该项工作顺利开展。

2.坚持标准,严格审查。资助对象相关情况均需有村(居)委会、民政等相关单位材料证明。各地要严格按照资助对象条件要求,认真组织申报,逐级严格审核把关,确保帮扶到最需要帮助的女大学生。

3.尊重学生意愿,积极有效引导。助学行动中,要尊重学生个人意愿,遵循自愿申请的原则,引导学生主动申请妇联爱心资助进入高校学习。审核认定、走访慰问及宣传报道过程中,要注意尊重和保护学生隐私。要指导学生及家庭提供客观、真实的信息和资料,如发现提供虚假信息,一经核实,立即取消资助。

各区妇联须对所有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签署意见,于88日前将资助申请表连同印证材料(户口本或身份证、录取通知书或网上预录取状态截图、困难情况证明等)复印件报送至市妇联。



                               鄂州市妇女联合会

                                2022727


附件:2022年“金凤工程”资助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