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返回上一页首页-- 其他栏目 --调查研究
快速导航
调查研究

鄂州市妇女信访代理调研报告

发布:浏览次数:19050次发布时间:2015-06-23
 

为探索新形势下妇女维权新举措新路径,充分发挥妇联组织联系妇女群众、联系家庭的优势,今年市妇联推行了妇女信访代理工作。妇女信访代理的推行,能有效畅通妇女信访渠道,形成高效快捷、规范有序的妇女信访新秩序,使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解决在源头,为党和政府分忧、为妇女群众解难,促进妇女维权与社会维稳的有机结合。近日,市妇联采取实地走访、座谈探讨的形式就开展妇女信访代理工作进行了专题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   基本情况

全市开展妇女信访代理工作试点村、社区共30个,其中村26个,社区4个。30名妇女信访代理员均为村妇代会主任、社区妇联主任, 85%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23名党员,平均年龄41岁。这30个试点是按照所在村(社区)妇联干部思想政治素质好、热心为妇女群众服务、业务能力强进行推选的,后期将在全市逐步推开。上半年,30个试点通过协调、疏导方式,代理解决涉及婚姻家庭矛盾、土地确权争议、同居抚养纠纷等妇女儿童权益的信访案件62件。

二、主要做法

妇女信访代理是通过变妇女个体表达诉求为妇联干部代为办理,化解妇女、家庭及邻里之间的矛盾,解决妇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实现家庭、乡村(社区)、社会的和谐发展。

1、建立机制  规范妇女信访代理运作

加强对妇女信访代理工作的引导、指导和规范,市妇联注重做好“五抓”,一是抓教育培训。组织对30名信访代理员进行集中培训,明确代理内容、代理方式、代理程序和工作要求,增强信访代理员代理责任和代理能力。二是抓机构建立。30个试点统一制定“妇女信访代理工作室”标牌、工作职责、代理流程。信访代理员有固定工作室,悬挂妇女信访代理员公示牌,公告其姓名、照片、联系方式、服务内容等,为妇女群众信访提供便捷服务。三是抓规范运作。事前认真做好矛盾纠纷排查、家访记录;接到妇女来访,科学研判、尊重当事人意见决定是否代理;严格代理流程,按照签订委托书、如期处理代办事项、书写终结报告书、整理案卷等流程,仔细记载每次办理事项的时间、对象、内容、方法和处置结果,做到一次一记、一事一记,案卷记录完整无误。四是抓制度建设。制定信息上报、案卷归档、考评奖惩等工作制度。加强信息沟通,及时反馈代理工作中的好经验好作法和出现的问题;对在代理过程中为妇女儿童维权办理的优秀案卷、案件进行评选、奖励。五是抓检查督办。市妇联权益部定期对30个试点开展代理进展情况进行指导、督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代理工作做到“五有”,即:人人有职责、事事有程序、代理有标准、过程有痕迹、绩效有考核,使妇女信访代理工作进入常态运作,让妇女群众真切享受到身边的维权服务。

2、普法教育,引导妇女依法表达诉求

妇女维权工作最根本的落脚点,是要提高妇女自身的法律素质和依法维权的能力,从而引导妇女依法、合理表达诉求。我们注重常年开展妇女法制宣传教育,做到普法与宣传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相结合,与宣传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相关法律法规相结合,以送法到乡村、送法进社区和“三八”妇女维权周、法制宣传月等多种活动形式为载体,深入农村、社区,大力宣传《宪法》、《婚姻法》、《妇女权益保障法》、《未成年人保护法》、《信访条例》、反家庭暴力等法律法规,提高普法活动的覆盖面;做到普法与开展道德大讲堂、“送文艺下乡”等活动相结合,提高妇女群众参与面;做到普法与开展评选表彰优秀妇女儿童维权案例相结合,与开展法律知识竞赛活动相结合,提高普法活动效果。我们还通过编印《妇女常见法律知识读本》、《平安家庭创建知识手册》、《反对家庭暴力构建和谐家庭》等宣传册;制作展板宣传预防艾滋病、禁毒、反对家庭暴力等相关知识;妇联主席走进“亲民热线”为妇女群众排忧解难等丰富多彩的形式拓展普法宣传。各级妇联还利用宣传媒体、宣传阵地开展法律知识讲座、法律咨询服务等进行宣传教育,使法律知识真正进社区、进家庭,融入到妇女群众的工作、学习、生活中,形成妇女自觉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身权益的良好氛围。

3、整合资源,从源头做好矛盾纠纷排查

在开展妇女信访代理工作中,我们充分整合资源,从源头上避免矛盾、问题的发生、发展。

一是把妇女信访代理与网格化服务管理结合起来。我市作为全省综合改革示范区,推行城乡一体网格化服务管理模式,我们以此为契机,将妇女信访代理工作融入其中。要求每个代理员将网格管理平台提供的家庭信息与掌握家庭问题、隐患结合起来,对问题家庭主动上门做好排查、帮扶,如有的家庭子女就业无门,代理员帮助协调联系用工单位;有的家庭成员重病无钱医治,代理员按照惠民政策找相关部门、联系慈善机构进行资助和帮扶;有的家庭与邻居一直不和,代理员出面化解矛盾-------等等这些问题,都能得到妇女信访代理员和网格员及时的化解,使一些不稳定因素解决在萌芽状态。

二是把妇女信访代理与“平安家庭”创建结合起来。每个妇女信访代理员同时也是所在村、社区的妇联干部,要求在30个妇女信访代理试点常年开展“平安家庭”创建工作,“平安家庭”创建参与率和覆盖面均达到90%以上,80%家庭为平安家庭户。通过开展“平安家庭”创建活动,增强家庭成员的懂法守法意识、安全防范意识、健康文明意识、和睦相处意识、男女平等意识;使更多家庭做好“四防”(防拐卖、防盗窃、防抢劫、防邪教)和实现“四无”(无毒品、无赌博、无暴力、无犯罪),家庭更加和睦美满,家庭矛盾隐患越来越少。

三是把妇女信访代理与邻里互助活动结合起来。多年来,我们坚持把开展邻里互助活动作为帮助困难、单亲、留守、空巢家庭的有力举措,积极动员互助家庭签订邻里互助承诺书,帮助家庭与邻里之间建立紧密型的互助合作关系,做到生产上相互帮助、生活上相互扶持、情感上相互依靠、安全上相互关照,倡导和谐的邻里关系。同时,充分发挥留守妇女儿童服务站作用,组织为他们送岗位、送农技、送健康、送温暖,使留守妇女儿童的学习生活倍受关心、关爱。利用春节、“三八”、“六一”对困难家庭进行慰问,使一些特殊困难群体得到及时救助和帮扶,社会不安定因素越来越少。

4、志愿服务,合力化解妇女信访代理难题

在推进妇女信访代理过程中,我们加强完善巾帼维权志愿者服务队伍建设。适时调整,增添新鲜血液,动员思想好、作风正、热心妇女法律服务工作的女法官、女检察官、女警官、女律师加入维权志愿者队伍。目前,全市共有巾帼维权志愿者70余名。今年政府还采取购买法律服务,全市377个村(社区)全部实现了“一村(社区)一律师”。这些巾帼维权志愿者和驻村(社区)律师大力开展法治宣传、纠纷调解、法律咨询、处置涉法信访、实施法律援助、指导法治建设、协助矫正帮教等工作,特别是在指导妇女信访代理和办理疑难案件中发挥了积极作用。他们积极开展志愿服务,协助信访代理员成功调解了土地开发赔偿纠纷案、离婚财产纠纷案、同居生育抚养案等11件疑难信访代理案件。

三、存在的问题

1、代理的方式方法和规范化等方面还需进一步探索完善。由于妇女信访代理工作推进时间不长,处在边干边摸索的过程,目前代办事项还只是家庭、妇女群众自愿申请解决的矛盾纠纷,在矛盾纠纷排查、信访事项代理过程中规范化、标准化程度还需要进一步探索完善。

2、代理员业务能力、知识水平不能完全满足代理工作的需要。以妇联干部为骨干,以巾帼维权志愿者为辅助力量的妇女信访代理队伍,虽然具有一定的政策法律法规知识和调解常识,但是面对形形色色的上访案件要做好代理工作,不仅需要全面丰富的法律法规知识储备,还需要一定的心理学知识、较强的语言沟通能力和调解技能技巧,妇女信访代理员不同程度存在着调解综合知识和技能技巧不足的问题。

3、工作经费短缺。在代办处理信访事项过程中,需要与司法、劳动、民政等多部门协调,由于没有经费支持,常常需要自己出钱付交通费、电话费等等,不同程度影响了部门协同调处能力和矛盾调处的时效性。